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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龙湖公园2012年春季绿化补栽苗木采购公告
1.招标内容:龙湖公园春季绿化补栽苗木供应。具体苗木品种、数量、规格、质量要求详见附件。
2.报名时间:2012年 2 月 23日 — 2012年2 月28 日, 每天上午8:30 — 11:30,下午3:00 — 5:00止。
3.报名及开标地点:报名地点:龙湖公园园林管理科;开标地点:龙湖公园二楼会议室。
4.开标时间:2012年 2月 29日北京时间 上 午 9:30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2 月 29日北京时间 上 午 9:00 ,其后送达的投标报价表,我方有权拒收。开标前,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件备查(未提供者我方有权拒收投标文件):
(1)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5.质量规格要求:详见附件
6.投标人填写投标报价表一份,投标报价表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密封,同时在密封处加贴封条,封条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未按规定密封,我方有权拒收。投标人在报价时应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报分项价,报价应是综合价,包括苗木费.运输费(即苗木运到施工现场价格)等。
7.投标报价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因投标文件有误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8.本次招标须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对于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我方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拒绝。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履约保证金在苗木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9.发生以下情况,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中标后两日内拒不按招标文件签订合同的;
(2)投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后,投标人单方面不执行合同,并造成招标机构.采购单位损失的;
(3)投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后,投标人无能力履行合同,并导致施工单位工期延误的。
10.评标办法:招标人依据本招标项目特点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评定各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相应情况;本次招标在投标人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前提下,采用最低单价评标法确定苗木供应商。(同等价格不分包,以总价最低为准。)
11.付款方式:苗木送到施工场地并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的40%,余款一年内付清。
1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龙湖公园。
13.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附件(一):草花清单
联系电话:0554—5335982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补 苗 清 单
序号 名 种 数量(棵) 规格(?)
1 金叶女贞 14400 "高50-60
分枝3-4(带夹心土)"
2 红叶石楠 8640 "高60-70
土球¢10 "
3 大叶黄杨 1440 "高50-60
分枝3-4(带土球¢10) "
4 金边黄杨 540 "高50(带夹心土)
二分枝以上"
5 "红花继木
(黑珍珠)" 1600 "高40-50
冠幅30-40(带土球¢15以上)"
6 椤木石楠 1920 "高180以上
(带土球 土球¢20以上) "
7 草 坪 450
8 麦 冬 "2001
(斤)"
9 金森女贞 360 "高40以上
分枝3-4 带夹心土"
10 大叶桅子 2000 "高50以上 土球¢10以上
三分枝以上"
11 大叶桅子 360 "高80以上 土球¢20以上
三分枝以上"
12 红叶石楠球 4 冠幅70-80 土球40-50
13 樱 花 7 "米¢7-8
冠150高240,带土球¢70"
14 碧桃 20 "米径5-6 高200以上
冠150以上 土球¢50"
15 垂丝海棠 15 "米径5-6 高200以上
冠150以上 土球¢50"
备注:1、供苗商所供苗木按规格供运。如有任何一项指标不合格,一律退货。
2、苗木长势良好,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
3、中标单位若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应苗木,扣除中标单位全部履约 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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