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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制定《防灾避险绿地规划》

  

     日前,淮南市城乡建设委组织召开了《淮南市防灾避险绿地规划》评审会。市地震局、人防办、水利局、消防支队、规划局、国土局、交通局、林业局、政府应急办、采煤沉陷办、市园林局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规划编制单位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成果汇报,以淮南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注册规划师宣玲为专家组长的七人专家组对规划方案进行了评审,经专家及与会部门代表充分讨论后,提出了修改意见,并原则上通过。

据了解,编制淮南市城市绿地防灾避险系统规划是为贯彻落实淮南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完善城市绿地系统的防灾避险功能,提高城市综合防灾避险能力。规划范围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规划用地范围,即北以淮河南岸为界,南至曹庵及瓦埠湖一线,东至高塘湖西岸,西至瓦埠湖东岸。规划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淮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等;规划近期目标为以各区为单位,结合城区现有重点城市绿地建设项目,完善相应的配套设施建设,确保防灾救援通道和防灾避难通道的基本顺畅,初步建立市、区两级联动的防灾避难体系,改善城市绿地防灾避难场所建设滞后于城市建设的局面。近期规划期限为2010年~2015年,规模为规划区人口123万人,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近期118平方公里,人均用地为95.93/人。

规划中指出:各类防灾绿地在灾后不同的避难时序发挥不同作用。灾害发生后,住宅中的居民或正在上班的职员可在紧急避险绿地躲避灾害以及建筑物、住宅倒塌及其落物造成的危害,进行紧急避难;随后,以家庭、单位为单元的集体通过避难道路转移到避难的集合地和避难中心地——固定防灾绿地,最后到达中心防灾绿地,进行较长时间的避难和灾后重建,这里避难者可以得到基本生活保障和安全保障;避难道路为居民提供安全通道。在各级防灾场所中,特别是防灾公园中,树种的配置除满足基本的防灾功能外,还应兼具良好的景观效应,做到乔、灌、花、草、藤结合,常绿树种、落叶树种比例协调。

据介绍,本规划是指导淮南市防灾绿地建设的法律性文件,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防灾绿地建设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执行本规划。规划的局部调整和重要变更应按法定程序进行。